各二级院(系)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宿舍学风建设,构建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的大思政工作新格局,学工部决定成立学生公寓学风建设自律委员会,现面向全体宿舍长、生活委员、班长公开选拔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楼长和楼层长。
一、选拔条件和要求
(一)我校2015级、2016级宿舍长、生活委员、班长;
(二)思想积极向上,品行端正,乐于奉献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;
(三)具有创新精神,能够有力推动宿舍学风建设以及专业品牌、文化品牌建设;
(四)在校期间无违纪、不及格等不良记录。
二、选拔程序
(一)报名要求
二级院(系)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均可。
(二)选拔方式
学工部、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干部代表组成选拔考核小组进行公开选拔。
(三)岗前培训
按照楼长、楼层长岗位需求,对确定上岗人员进行岗前理论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,使楼长、楼层长,尽快适应工作。
三、楼长、楼层长待遇
(一)楼长、楼层长纳入校学风督查委员会干部考核;单列学校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。
四、时间要求
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12:00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)纸质版交至A532校学风督查委员会办公室,报表要用黑色中性笔填写,字迹要工整。
联系人:陈丽君
联系电话:13629070723
学工部(处)
2017年6月27日